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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 “中国教育学会第20次全国学术年会”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
  来源:原创 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07-08-12 阅读次数:  

关于开展 “中国教育学会第20次全国学术年会”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

学会 [2007] 12 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原计划单列市教育学会,有关地、市教育学会、协会;
各分支机构,各教育改革实验区、实验校;
有关教育科研单位,中小学学校(幼儿园),个人会员:

  为配合教育部2007年的中心工作,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,促进教育公平,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育质量,中国教育学会拟于今年秋季举办“中国教育学会第20次全国学术年会”。为办好学术年会,经研究定于5月——10月,举行“中国教育学会第20次全国学术年会” 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。本次征文紧扣学术年会的主题暨:素质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。请积极做好组织工作。欢迎各有关教育科研单位、中小学学校(幼儿园)、个人会员积极参与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关于论文征集
  1、征文类别
  论文、调查报告、经验总结、实验报告等。
  2、征文内容参考范围及要求(详见附件一)。
  3、征文报送要求:
  ① 论文作者须把本通知的附件二作为封面,把附件二复印并用正楷填写。
  ② 论文作者必须是文章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。
  ③ 每人最多报送两篇文章;报送文章一式三份。
  ④ 文章内容分类按附件一中的大类(A、B、C…)填写。
  ⑤ 每篇文章字数应在3~5千字之内(理论研究类,即A类字数可适当放宽,不超过8千字)。
  ⑥ 报送的征文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  凡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征文评选的责任由征文作者自负。
  4、征文报送截止时间:  8月10日。
  5、征文报送方式:
  ①征文邮寄至: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中国教育学会,收件人:学术室(勿写人名),邮政编码:100816,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“第20次论文征集”字样。垂询电话:010-66051217、66097082。
  ②征文可通过中国教育学会网站(http://www.cse.edu.cn)论文申报查询系统报送。
  注:两种报送方式任选其一,不得重复报送。
  6、评审费用:每篇论文交评审费人民币50元。汇款地址:中国教育学会(地址同上),收款人:办公室(勿写人名);或通过银行汇款,开户单位:中国教育学会,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长安支行,帐号:0200 0033 0908 8103 579。垂询电话:010-66096515。
  二、关于论文评选
  1、评选机构:评选机构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,主任:顾明远(中国教育学会会长)、副主任:谈松华(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、学术委员会主任)。
  2、评选等级分为: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。
  3、评选结果与证书寄送:论文寄出1个月后,即可在中国教育学会网站查询收到、登录以及收费情况。2007年11月学术委员会将在学会网站进行获奖结果公示,公示后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室将评选结果通知获奖作者本人(只通知第一作者),并邮寄获奖证书。
  4、获奖论文公布与宣传:获奖论文名单将刊登在中国教育学会网站;《中国教育学刊》将选登部分获奖论文。 

            中国教育学会
           2007年5月20日

附件:“中国教育学会第20次全国学术年会”征文内容要求及参考范围.doc
/upimg/soft/1_070812063051.doc

“中国教育学会第20次全国学术年会”论文征集和评选登记表.doc
/upimg/soft/1_070812063114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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